• 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打造全球第一临空商业综合体

    近日,北京临空国际免税城项目在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正式启动,作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由多方合作推进,对标国际一流临空商业标准,将建设集免税消费、休闲体验、商务服务等多元业态于一体的全球最大临空商业综合体,为区域经济升级与国际交往功能提升注入强劲动力。 一、项目选址凸显航空枢纽优势,交通网络实现立体衔接 北京临空国际免税城选址紧邻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南侧区域,与T3航站楼直线距离较近,地理位置得天独厚。通过科学规划设计,项目将与T3航站楼、城际铁路联络线枢纽及T2有轨电车站点实现无缝衔接,构建起高效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这一布局不仅为过境旅客提供了宽松便利的消费环境,更将辐射首都国际机场国内外庞大客流,同时覆盖顺义城区、北京市区及京津冀地区广泛人群,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潜在消费群体。 二、三方合作整合核心资源,协同打造标杆项目 该项目由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与顺义区政府三方携手推进,充分整合各方核心优势。中国国旅作为国内免税行业领军企业,拥有丰富的免税品运营管理经验与全球品牌资源;首都机场集团依托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强大的航空枢纽功能,具备客流集散与航空服务保障能力;顺义区政府则发挥政策引导与区域规划优势,为项目提供全方位支持。三方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推动项目高标准建设,致力于将其打造为国际一流的临空商业典范。 三、多元业态融合发展,构建一站式商业生态 北京临空国际免税城规划占地面积广阔,总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涵盖地上与地下多维度空间。项目业态布局丰富多元,包括免税购物区、休闲娱乐区、文化体验区、星级酒店及高端写字楼等,将满足不同客群的多样化需求。其中,免税购物区将引入全球知名品牌,提供丰富的免税商品选择;文化体验区注重融入地域特色与国际元素,打造具有吸引力的文化消费场景;星级酒店与高端写字楼则为商务人士与过境旅客提供高品质的配套服务,构建起集购物、休闲、文化、商务于一体的一站式商业生态体系。 四、立足顺义功能定位,支撑国际航空中心建设 顺义作为北京重点建设的新城及国际交往重要门户,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被赋予“港城融合的国际航空中心核心区,创新引领的区域经济提升发展先行区,城乡协调的首都和谐宜居示范区”的功能定位。北京临空国际免税城项目的建设,将深度依托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航空枢纽优势,通过打造高端商业综合体,推动航空枢纽功能与城市商业功能的有机融合,为顺义建设港城融合的国际航空中心核心区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与城市功能升级。 五、顺应免税行业发展趋势,释放消费市场潜力 免税业态是全球机场周边商业的核心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免税行业进入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发展潜力巨大。北京临空国际免税城项目的启动,正是顺应这一行业趋势的重要举措。项目将充分利用首都国际机场的客流资源优势,结合京津冀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进一步拓展免税消费场景,提升免税购物便利度,有效激发国内外旅客及区域居民的消费潜力,为我国免税市场发展注入新活力。 六、助力首都战略定位,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该项目的实施对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总投资达120亿元的重大项目,其建成后将成为依托首都国际机场、实现首都国际交往中心战略定位的示范性项目,为国际交往活动提供高品质的商业配套服务。同时,项目深入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通过创新商业运营模式,打造服务业开放的标志性项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项目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消费资源共享与市场联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成为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带动性项目。 七、规划建设高标准推进,打造全球商业新地标 项目计划于2020年建设完成,建成后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临空商业综合体。在规划设计上,项目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注重建筑形态与功能布局的协调统一,营造舒适便捷的消费环境。为满足庞大客流需求,项目规划设置充足的停车位,确保交通疏导高效有序。未来,北京临空国际免税城将凭借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多元的业态组合与高品质的服务体验,成为全球临空商业领域的新地标,进一步提升北京在国际商业版图中的地位。

    2025-08-23

  • 北京率先发布建筑业“营改增”计价调整实施意见

    为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北京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经长期研究制定,明确建筑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通过调整计价依据为市场交易提供权威指导,推动建筑行业税制平稳转换。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营改增是我国深化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产业升级。作为全国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城市,北京率先响应国家税制改革部署,结合本地建筑市场实际,经过系统研究论证,出台该实施意见。此举不仅是落实国家财税政策的具体行动,更是北京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助力招商引资的重要举措,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计价规则的核心调整:坚持“价税分离”原则 实施意见严格遵从住建部“价税分离”计价规则,对北京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系统性调整。传统计价模式下,营业税包含在工程造价中,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价税分离”后,将工程价款与增值税税额分开核算,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和增值税组成。这一调整使建筑市场交易价格更透明,计价依据更科学,有效避免了税制转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计价混乱,为企业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工程款结算等提供明确指引。 三、实施范围与新旧工程的衔接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新旧工程的处理方式。在北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需执行该实施意见。对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在符合国家相关财税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可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减少对已开工项目的影响。 四、定额体系的分类执行标准 针对北京现行的不同定额体系,实施意见作出分类规定。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定额且“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可按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按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配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的建筑工程,统一按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这一分类处理方式充分考虑了不同定额的适用场景和工程实际情况,保障了计价依据的连续性和适用性。 五、对建筑市场主体的积极影响 实施意见的发布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产生积极影响。对建设单位而言,明确的计价依据有助于提高项目投资控制精度,降低成本风险;对施工企业而言,“价税分离”模式使税负计算更清晰,有利于企业优化成本结构,提升竞争力;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而言,统一的计价规则为其提供了专业服务的标准,促进咨询行业规范化发展。整体来看,这一政策为建筑市场营造了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增强了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对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参与北京建设、助力招商引资具有重要意义。 六、政策落实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施意见有效落地,北京相关部门将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向建筑市场主体普及“价税分离”计价规则和具体操作方法。同时,建立健全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建筑市场变化和财税政策更新,及时优化完善相关规定,保障政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此外,加强市场监管,对违反计价规则的行为进行规范引导,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推动营改增政策在建筑行业全面落实。 七、行业发展的长远价值 从长远来看,北京建筑业“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建筑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重要一步。通过税制改革和计价规范,倒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精细化运营水平,促进建筑行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管理密集型转变。同时,规范的市场环境和明确的政策导向,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建筑领域,助力北京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注入新动能。

    2025-08-23

  • 北京拟设专项资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创新活力

    北京市近日就《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拟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优化成果权益分配、简化转化流程等系统性举措,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为科研机构、企业及科技人员赋能,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全链条政策支撑体系 草案送审稿共六章50条,从成果权益界定、转化实施路径、政府支持保障到法律责任追究,形成覆盖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制度设计。该条例旨在打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通过明确各方权责、完善激励机制,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应用,为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制度保障。条例聚焦成果转化中的痛点堵点,在权益归属、收益分配、审批流程等关键环节提出突破性措施,力求构建更具活力的转化生态。 二、强化成果权益激励与科研人员赋能 在成果权益分配方面,草案送审稿突出对科技人员的激励导向。明确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时,需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其中,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他人实施的,可从转让净收入或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作价投资的,可从形成的股份或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奖励。这一比例设置旨在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让创新价值更多惠及创造者。 同时,草案支持政府设立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将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及未形成知识产权成果的使用、转让、投资等权利,全部或部分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并通过约定明确双方收益分配方式。这一“赋权式”改革突破传统权益归属模式,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促进成果快速转化。此外,相关奖励报酬支出计入单位当年工资总额,但不受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为单位落实激励政策消除制度障碍。 三、简化转化流程提升实施效率 为破解科技成果转化“审批繁、流程长”问题,草案送审稿明确政府设立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外,可自主决定转化,无需审批或备案。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转化过程中可不再进行资产评估,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转化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由单位按照规定自主用于成果转化相关工作,包括人员奖励、后续研发等,形成“转化-收益-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这一举措将科研单位从繁琐的行政程序中解放出来,赋予其更大的转化自主权,有助于缩短成果转化周期,提高转化效率。通过减少行政干预、优化资源配置,让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能够更灵活地根据市场需求推动成果落地,加速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四、完善政府支持与市场协同机制 草案送审稿明确政府将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大创新项目转化、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新产品培育等。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通过设立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成果转化,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协同发力的多元投入格局。此外,政府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品,为创新产品提供市场应用场景,降低企业市场推广风险。 针对企业主体,条例提出系列支持政策。北京企业若承接转化重大创新项目、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形成重点新产品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等,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资金资助、奖励、补贴、后补助等支持。这些政策旨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力度,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 五、健全评价与保障体系确保政策落地 为确保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有效实施,草案送审稿在评价机制和保障措施上做出明确规定。将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评价体系从“重论文”向“重应用”转变,引导科研人员面向经济主战场开展创新。 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明确了追责机制,包括未按规定给予奖励报酬、滥用职权阻碍转化等情形,为成果转化提供法治保障。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培育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为转化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技术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等全流程服务。 此次《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送审稿)》的公开征求意见,是北京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生态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度创新破解成果转化瓶颈,将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5-08-23

  • 北京破人才流动壁垒 技术人员多形式创业促创新

    北京近日出台新政,打破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壁垒,鼓励通过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六种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此举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助力招商引资,激发人才活力,构建人才“共享模式”。 一、政策背景与升级逻辑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强调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2014年曾出台政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推动科研人员与企业产业化合作。此次新政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从单一岗位设置向多形式创新创业拓展,是对国家政策的细化落实,也是适应新时代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核心创新:从“岗位内”到“全场景”的突破 相较于2014年政策聚焦于科研机构内部设立转化岗位,此次新政实现了多维度突破。一方面,明确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个人及团队科技成果,在业余时间到业务相近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将创新活动从“单位内”延伸到“单位外”;另一方面,支持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期限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5年,为科研人员“下海”提供制度保障,真正实现人才“流动不流失”。 三、六种创新创业模式的实践路径 新政明确的六种模式覆盖了从兼职到全职创业的全链条。兼职模式注重“业余时间+成果转化”,鼓励科研人员利用专业优势服务企业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则允许科研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以科技成果入股或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在岗创业强调在原单位支持下,围绕本职科研方向开展产业化探索;到企业挂职有助于科研人员深入产业一线,打通产学研链条;参与项目合作则通过短期技术攻关、联合研发等形式,实现科研资源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离岗创业则为有创业意愿的科研人员提供“缓冲带”,保留岗位待遇的同时支持全职创业。 四、待遇保障:解除创新创业后顾之忧 为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新政在待遇保障上作出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六种创新创业活动时,可依法依规兼职取酬,其劳动报酬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离岗创业人员离岗期间,保留相应的基本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相关待遇,确保“创业有底气、回归有保障”。同时,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技术突破、成果转化效益等业绩,可作为岗位晋升、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打破“唯论文、唯职称”的评价导向,建立以创新价值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五、双向流动:构建人才“共享”生态 新政不仅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人员“走出去”,还鼓励“引进来”,支持事业单位聘用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管理人才、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形成人才双向流动的良性循环。通过“出得去、回得来、用得活、管得好”的机制设计,打破体制内外人才流动的“玻璃门”,让企业一线的创新经验反哺科研,让科研成果更快走向市场,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利用”。 六、政策意义:激活创新动能 优化营商环境 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北京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将有效破除长期以来制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壁垒,释放人才创新活力。通过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同时,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和完善的保障措施,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创新资源和产业项目落地,助力招商引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落实与监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为保障新政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将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机制。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需经所在单位同意,确保不影响本职工作、不侵犯单位知识产权;加强对兼职取酬、离岗创业期间业绩考核等环节的规范管理,防止利益冲突;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通过制度创新与监管并重,推动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让人才在创新创业中敢闯敢试、大展拳脚。

    2025-08-23

  • 北京区块链产业生态初步形成 产业链条加速完善

    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发布相关白皮书显示,我国区块链产业生态已初步形成,产业链条基本完备,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企业数量与投资规模均呈快速增长态势,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一、区块链产业链条全面覆盖。从上游的硬件制造、技术平台搭建与安全保障,到下游的产业应用服务,再到支撑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人才培养与媒体服务等环节,相关企业已基本覆盖,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各领域企业协同发展,共同推动区块链技术从研发走向应用,产业生态体系初步构建完成。 二、企业发展规模持续扩大。2014年起,该领域新成立企业数量开始逐步增长;2016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新增企业数量较前一年大幅提升;2017年成为创业高峰期,受技术成熟与概念普及推动,大量创业者进入,新增企业数量达到阶段性高点;截至2018年3月,以区块链业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数量已形成一定规模,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社会资本投资热度攀升。社会资本对区块链产业的关注度持续提升,股权投资事件数量自2016年起明显上升,较2015年实现大幅增长;2017年成为投资高峰期,投资事件数量接近百起;2018年第一季度,投资热度延续,投资事件数量已达到较高水平,全年投资事件数量进一步增加,资本的持续注入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产业发展进入理性成长阶段。目前区块链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随着技术落地速度加快与项目实际应用推进,产业融资轮次正逐步向中后期延伸,未来将涌现更多进入成熟阶段的项目。市场开始呈现理性发展态势,资本更倾向于投资具备具体落地场景的项目,预计2018年区块链领域投资将迎来新的高峰,产业发展质量与效益有望进一步提升。

    2025-08-23

  • 北京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北京市近日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将东城、朝阳、通州、顺义、昌平、大兴等6区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全市行政区域全覆盖。此次监管通过规范交易资金流转路径,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监管范围实现全市覆盖,试点经验奠定推广基础 北京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近年来已在海淀、西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多个区域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试点。通过试点实践,逐步建立起资金监管账户管理、银行协作机制、交易流程规范等一系列成熟做法,为监管模式的标准化、规模化推广积累了重要经验。2016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相关通知,明确将东城、朝阳、通州、顺义、昌平、大兴等6区纳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范围,至此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区,形成统 一、规范的全市性监管体系。 二、沿用成熟监管模式,区分交易类型明确要求 此次全市推广工作继续沿用试点区域的成熟监管模式,针对不同交易场景制定差异化管理要求。对于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存量房交易,明确要求交易资金必须通过各区房产管理部门在监管银行开设的专用监管账户进行划转,确保资金流转全程处于监管范围内,实现交易资金的封闭运行和安全可控。对于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交易,充分尊重交易双方的自主选择权,允许其协商确定是否进行自有交易资金监管,既保障交易灵活性,又提供安全交易渠道。 三、规范监管账户设立与银行协作机制 根据通知规定,新增监管区域需严格按照此前试点文件要求,完成监管银行选择、监管账户开设及合作协议签订等基础工作。各区房产管理部门需结合区域实际,选择具备资金监管能力、信誉良好的银行作为合作机构,共同开设专用监管账户,并签订正式监管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存取、划转、信息核对等环节的职责分工。银行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参与方,需按照协议约定,配合房产管理部门做好监管资金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资金操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强化经纪机构行为约束,严禁违规操作 通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行为作出严格规范,明确禁止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从源头杜绝资金体外循环风险。同时,严禁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禁止利用掌握的客户资源和信息优势,强制或变相强制向交易双方提供担保、金融等相关服务,切实维护交易双方的自主选择权和资金安全。这些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经营行为,遏制违规操作,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公信力。 五、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全面实施,从制度层面构建起交易资金安全保障机制。通过监管账户的封闭运行,交易资金在房屋权属转移等关键环节完成前由第三方机构监管,有效避免了传统交易中可能出现的“一房多卖”、卖方卷款、资金挪用等风险,切实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购房者而言,资金安全得到保障,有助于增强交易信心,减少交易纠纷,促进存量房交易市场的有序开展。 六、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北京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统 一、透明的交易资金监管体系,不仅降低了市场交易风险,也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制度环境。规范的市场秩序有助于提升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吸引力,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推动房地产相关产业与城市经济协同发展,为北京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七、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推动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 北京市相关部门将以此次全市覆盖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开展监管账户运行情况检查,确保资金监管制度落到实处。同时,结合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适时优化监管流程和要求,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为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5-08-23

  • 北京商企联动开启消费季 双十二促线下经济扩容

    在"双十一"电商热度后,"双十二"正以全新形态推动消费场景升级。移动支付平台联合北京超3万实体商户发起为期三天的普惠活动,覆盖餐饮、商超、文旅等民生领域,通过数字化手段赋能实体经济,为城市招商引资注入新动能。 一、全域场景扩容实现消费无界化 本次活动中,消费场域突破传统边界。以北京为例,商圈半径扩展至社区三公里生活圈,新增婚庆摄影、景区服务、交通出行等八个领域。铁路系统首次接入促销体系,乘客在列车消费场景亦可享受优惠。全国超百城同步推进类似计划,上海超过2000家便利店接入即时配送网络,杭州文旅项目推出数字文旅卡包。跨业态联动表明商业数字化正从单一零售向全产业链延伸。 二、创新互动机制提升用户粘性 借鉴春节营销模式推出的"集宝"玩法设置多重激励:用户单笔消费达1元即可参与抽奖,奖金池设置分层次权益,其中高等级会员可获双倍返现。配合直播电商平台的"主题日"活动,通过二次元文化、美食探秘等内容矩阵单日吸引超千万互动量。此类社交化运营使消费决策周期缩短40%,据第三方监测机构显示,互动型营销的转化率较传统模式提升2.7倍。 三、支付基建升级助推商业转型 移动支付系统在活动中展现三项突破:一是双离线技术保障地下商超正常交易;二是隐私计算技术实现优惠精准投放;三是跨境支付覆盖30个热门旅游地。基础设施迭代使中小微商户接入效率提升60%,华北某连锁超市数据显示,活动首日电子支付占比达92%。 四、消费数据揭示实体经济回暖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第三季度线下零售额环比增长4.1%。本次双十二的多维度促销将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经济学者指出:"数字平台构建的消费生态圈,使单个商户获客成本降低35%,带动商圈整体客流量增长超两成。"上海南京路商圈实测数据显示,主题营销期日均客流达平日的2.3倍。 五、行业协同效应激活区域经济 参与商户获得三重赋能:一是免费接入智能POS系统;二是获得平台流量扶持;三是参与联合营销分摊成本。北京市商务部门透露,这种联动模式已带动辖区商户季度营收平均增长12%。在深圳华强北电子市场,支付平台与管委会合作发放定向消费券,三日核销率突破85%。 六、低碳理念融入新消费模式 区别于纯线上购物产生的物流压力,本地化消费显著降低碳足迹。平台推出的电子会员卡替代传统实体卡,预估减少塑料消耗80吨。杭州某商场通过能耗监测系统调控活动期间照明设备,单日节电超2000千瓦时。 七、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 双十二模式正成为刺激区域经济的新引擎。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每1元平台补贴可撬动8.2元线下消费。西北某三线城市数据显示,接入数字平台的商户月均营收提升19%。经济专家强调:"这种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形态,将是未来三年促消费的重要抓手。" 随着消费复苏政策持续发力,实体商业通过数字化工具重构"人货场"关系,形成线上引流、线下体验的良性循环。本次双十二展现的创新模式,不仅推动零售业转型升级,更为城市商业生态注入可持续增长动力。

    2025-08-23

  • 北京升级河长制管理体系 跨区河流单设市级河长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生态治理效能,北京正全面升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北京市将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度,对跨区重要河流单独设立市级河长,通过强化考核问责与全域监管,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基础。 一、河长制管理体系纵深拓展 北京自2016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域的河流治理责任体系。最初实行市、区、镇三级河长制度,由属地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分级分段负责辖区内河流管理。随着治理需求升级,河长制设置延伸至村级,形成市、区、镇、村四级河长架构,实现从骨干河流到山区沟渠的治理全覆盖。针对跨区河流治理难题,北京在五大流域中选取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跨区河流,单独设立市级河长,统筹协调流域内各区治理工作,破解以往分段管理中的协同难题。 二、河长制办公室统筹治理职责 为强化河长制执行效能,北京市整合水务、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多部门资源,组建市、区两级河长制办公室。该办公室承担考核各级河长、汇总监测数据、制定治理方案等核心职责,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治理合力。办公室将围绕水质改善、景观提升、生态保护等目标,对河流岸边、水面、河底的污水治理、垃圾清理、违建拆除等工作进行全要素监管,确保河长责任落实到位。 三、考核问责机制刚性约束 河长制办公室建立起科学严格的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北京16区经济社会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年年初制定动态评分标准,年底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抽查、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发生重大恶性水环境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根据情节扣减1-10分;出现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时,直接问责相关河长,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以刚性约束倒逼治理责任落地。 四、全域监测网络支撑精准治理 为实现对河湖生态环境的动态监管,北京将全市水库、河道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布设多个监测点,构建起“点面结合、全域覆盖”的监测网络。监测内容涵盖水质指标、垃圾清运、违建管控等关键要素,监测数据实时汇总至河长制办公室,作为考核河长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通过常态化监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并解决河流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五、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提升 北京正加快出台《北京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河长巡查、会议协商、检查验收、信息报送等配套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长效机制。同时,修订完善河长信息公示内容及信息牌制作标准,明确公示河长姓名、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制度创新与流程优化,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北京提供坚实保障。

    2025-08-23

  • 北京世园会省区市展园启动建设推进园艺招商引资

    北京世园会省区市展园建设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实质性阶段。通过延庆园区的统一规划,各地展示了园艺发展成果,推动了区域间招商引资合作进程。本次项目将整合各省区的特色园艺资源,吸引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同时作为国际平台展示中国园艺精髓。以下从多个方面介绍相关进展。 一、省区市展园建设工作正式启动。2017年,省区市第一次工作会在延庆召开,31个省份代表参加会议并完成了园区现场踏勘。与会代表分别认领了室外展园地块,启动了后续设计方案。这标志着各省份开始协作推进项目,确保后续施工的顺利进行。中华园艺展示区布局划分为八个组团,覆盖华北、华南、华东等区域,旨在打造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园艺公共空间。 二、参展内容包括四大核心部分。第一部分为室外建园,各省份自行设计独立的室外展园,面积约2000至3000平方米,重点使用植物造景技术展示花卉新品种。第二部分是室内办展,在中国馆内设立展位,各省份独立布展,面积约50至200平方米,强调园艺文化历史展示。第三部分涉及参与各类论坛活动,促进经验交流。第四部分包括参加国际园艺竞赛,通过竞赛形式推动技术创新。展区核心位于园区核心景观区南侧,与山水园艺轴和世界园艺轴相连,通过优化入口设计提升整体美感。 三、建设时间表严格遵循规划要求。2017年,各省份提交主题方案并进入设计阶段。同年9月,开工建设全面展开。2018年,完成室外展园主体结构建设。2019年4月前,所有室内布展任务落实到位。展区内游线组织已优化,确保游客便利性,例如在主游线上设置园艺客厅,每200米设一处休息点。 四、展示区设计以游客体验为中心。公共空间由梅、兰、竹、菊四个入口组成,净宽6米林荫大道连接所有展园,营造绿荫游赏氛围。展区景观融合简约与多元风格,公共区域与交通空间相互交融,突出环保和艺术元素。这满足了游客的基本需求,例如在条石座椅处休憩观赏,同时实现"歇脚式"浏览体验。展示区坚持突出园艺特点,通过植物应用展示新技术和新成果。 五、招商引资潜力显著带动区域经济。延庆园区作为核心平台,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支持项目建设。例如,江苏省通过展示江南园林特色,促进本地花卉产业升级;广东省结合华南园艺组团布局,推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山东省注重应用技术推广,带动农旅融合发展。展区设计充分考虑了旅游吸引力,如通过组团式布局整合本地资源,转化为长效经济收益。 六、各省份积极筹备特色展示内容。不同地区将利用展园展示独特园艺元素,如四川省聚焦川西花卉应用,河北省突出燕赵文化结合植物造景;吉林省展示寒带园艺新品种;云南省强推云花产业成果。这些展示结合分主题轮换形式,确保了内容多样性和教育意义。 七、后续工作持续优化运营机制。展期运营维护由各省份自主承担,通过团队培训确保高质量服务。展区景观维护策略已纳入计划,例如使用新材料保障展园长期可持续性。同时,论坛活动安排将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园艺知识共享。延庆园区在推进过程中始终注重公众参与,例如通过路线组织提升满意度,同时强化环保主题宣传。

    2025-08-23

  • 北京市朝阳区中医药服务贸易新蓝图加速招商引资

    朝阳区近期正式启动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工作,以荣获北京市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区称号为契机,深入推进招商引资战略,吸引多元资本参与建设国际健康服务机构、教育平台及孵化项目,为区域打造中医药服务新高地奠定基石。此举旨在满足本地居民和外籍人群的健康需求,构建中医药“走出去”的创新路径。 一、朝阳区依托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政策指引,率先启动试点建设。该项目聚焦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转型,结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探索以服务贸易为核心的新业态模式。通过整合资源,政府机构推动政策协同和市场培育,营造投资友好环境,以促进中医药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赢。此项工作不仅强化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体系中的作用,还为区域经济注入新动能,推动服务出口增长。在实施中,注重顶层设计,确保与国家级规划对齐。例如,试点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避免重复建设,通过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最终目标在于建立可持续中医药服务生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健康合作诉求。 二、具体建设计划划分为两至三年阶段,目标打造四大支柱平台。首批重点包括中医药国际健康服务机构,集成诊疗、研发与服务输出功能,为外籍患者提供定制化方案。线上线下一体化教育平台将融合理论教学与实践培训,邀请海内外专家授课,覆盖针灸、中药制剂等课程,支持从业者能力提升。资本投入机制创新鼓励公私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成立专项基金,优先投向初创项目和基础设施升级。同时,创业孵化项目设立加速器空间,提供场地和政策扶持,帮助中医药科技企业孵化新产品与服务方案。这些举措由多部门协同推进,如与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标准化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可控。阶段成效评估将聚焦服务覆盖率与用户满意度,逐步拓展至国际推广层面。 三、近年来基础工作为示范区建设筑牢根基,具体包括三大关键行动。京交会等国际展会作为沟通桥梁,朝阳区持续参展推广中医药品牌,展示针灸理疗等服务项目,吸引海外买家合作意向。涉外中医保健传播借助文化输出,在社区和使馆区开展义诊及讲座,普及中医养生理念,提升国际认知度。医疗机构双语服务全覆盖项目已落地部分医院,优化预约、问诊等流程,为外籍人士消除语言障碍,打造无障碍服务环境。这些实践中积累的数据与反馈,为试点提供实证支持,并推动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此外,区域还深化与高校合作,培养多语种专业人才队伍,以增强服务软实力。 四、中医药服务贸易与健康服务联合体协同联动,形成双轮驱动格局。联合体侧重满足居民基础需求,整合辖区医院和社区中心,提供便捷中医药服务;而贸易示范区面向国际高端市场,拓展跨境康养旅游和远程诊疗等业务。这一结构平衡普惠与特色,覆盖全民健康管理全链条。通过资本和机制赋能,两者实现资源共享,例如共用培训师资和研发成果。这将助力朝阳区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吸引更多全球健康企业落户。工作实施方案预计年内发布,细节涉及税收优惠和绿色通道政策,以加速项目落地。长远看,该模式有望复制推广,为全市乃至全国中医药现代化贡献经验,并强化北京作为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定位。 五、试点预计带来看得见的社会经济效益,惠及多方群体。服务升级覆盖朝阳全域居民,包括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升可及性和质量体验。外籍人士群体享受定制高端服务,如个性化养生计划和文化交流活动,增强留居吸引力。经济层面,招商引资带动相关产业就业增长,如翻译、物流等配套服务兴起,并促进中医药产品出口贸易额稳步提升。国际影响力层面,项目树立朝阳区品牌形象,提升在全球健康治理中的话语权。通过持续迭代方案和实施监管,试点有望在中医药服务创新、资本融合方面形成突破性成果,为共建健康命运共同体添力。

    2025-08-23

有想补充的信息?点我投稿

共 930 页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园区招商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稿提示

关闭

1.产业园区网现征集招商资讯、经典招商方案、政策解读、产业经济分析等稿件。欢迎全国招商机构、专家学者等投稿。企业软文等敬请绕行。

2. 作品字数请保持在 1000~2000 字之间,以纯文本形式提交。

3.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

4.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与编辑,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5.已采用稿件发布时,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

我已阅读并同意《投稿须知》

确认

一、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

1.1“产业园区网”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1.2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2.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产业园区网”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文章等措施。“产业园区网”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2.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3“产业园区网”尊重并保护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产业园区网”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产业园区网”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还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的全部损失。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